公租房可以继承吗什么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公租房在承租人去世后,其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
5.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当承租人去世后,其同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该房屋,并享有同住人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去世,且同住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承租人,那么同住人不能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此外,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公租房继承条件允许几人继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承租人租赁公租房期间死亡,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家庭无承租房屋的,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将该承租人的承租房屋变更承租人。因此,公租房的继承条件允许一户继承人继承。
此外,如果承租人没有死亡,其家庭成员全部放弃承租房屋的,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承租该房屋。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