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应该交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来说,这通常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或者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3.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些文件有助于证明工伤事故与职工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4. 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核实身份。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
提交申请时,应一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核实。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代为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还需要提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参考法律法规: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