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几种情况包括:
1.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逮捕的;
2.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
3. 应当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采取逮捕证、逮捕通知书送达执行或者通知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结合具体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处罚
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处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行为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和罚款等。
2.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若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超载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有权采取扣留车辆、收缴驾驶证、记分并处以罚款等强制措施。
3. 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人,如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等,出入境管理机关有权依法采取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驱逐出境等强制措施。
4. 妨害公务罪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 袭警罪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 脱逃罪的: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 劫夺被押解途中的罪犯的: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注意,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