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当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这些人因某种原因正在接受法律制裁,如果允许他们担任辩护人,可能会干扰司法公正。
2.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这包括因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的人,以及被依法判处刑罚但正在服刑的人。这些人因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充分行使辩护权。
3.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这些人员由于职业身份的原因,可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和辩护能力,因此不能担任辩护人。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这些人员是司法工作人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不能担任辩护人。
5. 人民陪审员:虽然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司法审判时具有表决权,但他们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因此不能担任辩护人。
6.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类人员如果担任辩护人,可能会因为利益冲突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以上人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担任辩护人的。

不能做辩护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
1.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 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 人民陪审员;
6.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8.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人。
上述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