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来判定。具体标准如下:
1.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明确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
-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 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 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其他严重情节。
- “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
- 诈骗国家资金的;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帐簿、记帐凭证,致使帐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 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 曾因行贿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