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并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之后,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诉讼费用。接下来,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您认为适用了上述情形之一,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醉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找律师咨询,以获取更加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