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是平等的。这意味着,如果养父母去世,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养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