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而是属于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土地“招拍挂”等市场手段,向土地受让方收取的土地转让收入。而征地拆迁费则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因履行征收补偿协议而发生的费用。
这两者具有以下区别:
1. 性质不同:土地出让金是政府通过土地“招拍挂”等市场手段获取的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等;而征地拆迁费则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特定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费用。
2. 用途不同: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等,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提高土地价纸;而征地拆迁费则主要用于补偿被征收人的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
3. 计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级别等因素,并按照一定的公式和方法计算得出;而征地拆迁费的计算则主要依据房屋面积、补偿标准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土地出让金和征地拆迁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性质、用途和计算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