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合同,有效:
-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 违法、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但如合同内容仅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或仅违反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有关规定的除外);
- 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
- 借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委托合同);
- 从随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就之前,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
3. 可撤销合同: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显失公平的合同;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 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的行为而订立的合同,待撤销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 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5. 无效或被撤销合同的后果: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对于涉外合同,如法律有特别规定,则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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