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其转化为各自个人财产的行为。这一过程涉及到财产的评估、分割和过户等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析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析产公证有助于确保双方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
2.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3. 离婚析产涉及房产变更登记。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无异议,需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析产是一个涉及法律、财产和情感等多方面因素的过程。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