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的刑事量刑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