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继续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按照约定继续出租商铺。
2. 采取补救措施:如果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修理、更换等。
3. 赔偿损失: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赔偿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 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守约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5. 解除合同: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利益,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期限是有限制的,守约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违约责任的主张。
3. 违约责任是相互的,即合同双方互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由一方单独承担。
4.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总之,在商铺出租合同中,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承担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