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监狱的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进了监狱的人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但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仍需要配合公检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各项诉讼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结合具体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