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此外,对于公司抽逃出资的行为,还可以依据以下法条进行立案追诉:
1.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醉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条 资本市场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控股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标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