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及定罪标准
个人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和定罪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 定罪标准
1. 侵犯的客体:他人的财产权利。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 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自己的财物的意图为主观方面。
### 量刑标准
1.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
个人侵占罪涉及刑事吗
个人侵占罪确实涉及到刑事。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受这些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时,就构成了侵占罪,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