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所签订的合同,由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是无效的。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明确禁止的担保、借贷等,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3. 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如果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如损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等,也是无效的。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当合同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该合同同样被认定为无效。
5.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双方实际上并没有达成真实意愿,而是通过虚假表示来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6. 超出法定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代理人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超越了代理权限,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7.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在未经他人授权或追认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无效的。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具体的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情形,包括:
*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 借贷双方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手段欺诈或恶意串通所签订的合同。
*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 违法借贷的利息约定,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无效合同的法律情形和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是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的后果:
1. 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2.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注意: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从合同成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前及以后的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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