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侵权纠纷起诉时间如何计算
在重庆,当发生侵权纠纷并准备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到侵权纠纷,如果涉及到的是因侵害物权而产生的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权利人需要先确定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并了解这些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
另外,如果侵权纠纷涉及的是知识产权,比如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那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则是侵权行为实施之日。也就是说,从侵权行为发生的那一刻起,权利人就应当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此外,对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如果属于第45条规定的情形(如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从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侵害人的具体情况之日起计算。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和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中断情形包括提起诉讼、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而中止情形则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等。
醉后,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醉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综上所述,重庆侵权纠纷起诉时间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重庆侵占罪立案标准
重庆侵占罪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 基本情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2. 特定情形: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 使用诈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盗窃、诈骗、抢夺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盗窃、诈骗、抢夺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聚众哄抢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立案标准和法律适用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