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要怎样判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的判罚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判罚如下:
1.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若生产、销售、提供的药品被证明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后果特别严重的:在同样的违法行为背景下,若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如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等,犯罪者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制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法律亦有明确规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 生产、销售劣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 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3.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 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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