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买房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且房产证上也没有标明是共有财产。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而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纸部分,应当根据民法典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来说,如果双方都未能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了该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总之,婚前买了房子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且房产证上也没有标明是共有财产,该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