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没有工伤判定可以吗
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不能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的首要流程,也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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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没有鉴定上怎么办
如果工伤鉴定没有鉴定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重新鉴定:如果对首次的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如果工伤认定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也可以依法提出控告。
3. 起诉: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并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