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况中,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请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单位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上述情形外,单位在其他情况下,经过合法程序,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