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法庭调查:
-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 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
- 审查证据,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 法庭辩论:
- 法庭调查结束后,开始法庭辩论。
- 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 在辩论过程中,公诉人应当发表公诉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出辩护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3. 举证、质证:
- 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权利。
- 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于证据有异议的,应当予以说明。
4. 法庭调查结束:
- 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对案件进行评议。
5. 审判委员会讨论:
- 案件评议后,审判长应当将案件移送审判委员会讨论。
- 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成员应当是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6. 作出判决:
- 审判长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
7. 宣判:
- 判决书应当写明被告人所犯罪行、罪名、刑罚(罚金数额)、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判决执行方式等内容。
- 判决书由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宣告判决,除当庭宣判外,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以上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的一般步骤,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这种诉讼方式旨在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害人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如下:
1. 诉讼请求的复合性: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同时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 诉讼主体的一体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是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即被害人和被告人。
3. 诉讼程序的关联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与刑事诉讼紧密相关。
4. 赔偿范围的限制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通常受到刑法规定和证据限制,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5. 受理条件的特定性: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等。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保障被害人权益的诉讼方式,旨在实现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