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1. 量刑规定:犯罪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罪责任: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此外,对于倒卖车票、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还规定了额外的处罚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等。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2.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