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的起诉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则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请注意,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是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诉讼,那么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三年内申请仲裁。
参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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