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专家辅助人享包含什么权利
刑事诉讼法专家辅助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 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和法律适用情况。
2.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3. 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 申请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5. 获得与本案有关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翻译人员等人员的证言的权利。
6. 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7. 法律援助的权利。
8. 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刑诉专家辅助人的法律规定
刑诉专家辅助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委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代理诉讼等服务的个人或者组织。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刑诉专家辅助人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格条件:
- 专家辅助人应当是具有良好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或者法律服务工作经历的会计、律师。
- 专家辅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 专家辅助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
2. 委托程序:
-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专家辅助人的选任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 专家辅助人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提供合法、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3. 权利和义务:
- 专家辅助人享有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专家辅助人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案件秘密和商业秘密。
- 专家辅助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意见或者口头报告,并对其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 使用限制:
- 专家辅助人不得参与同一案件中双方都有利益的代理活动。
- 专家辅助人不得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等。
5. 法律责任:
- 如果专家辅助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提供虚假意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对专家辅助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训诫、解除委托关系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实施时应当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