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主要依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 有固定收入者的抚养费计算:
- 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如果需要抚养两个或以上的子女,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标准,那么他/她可以按照其收入的五倍作为抚养费的标准。
2. 无固定收入者的抚养费计算:
-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这些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但应保证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3. 特殊情况的考虑:
-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上述比例。
- 相反,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收入明显下降,又无经济来源,且生活困难,那么可以适当降低上述比例。
4. 协议与判决:
- 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首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 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离婚时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