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钱,子女的房子不会被执行。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即父母)的财产不能随意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特别是子女的房产,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符合相关规定。即使父母欠债,法院也不能直接执行子女的房产,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如子女未成年,房产是其唯一住所等。因此,父母欠钱不会直接导致子女的房子被执行。
家里父母欠债子女房子会被还债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成年子女之间的财产和债务是独立的,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父母的债务。但是,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这可能会对子女的财产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来帮助父母偿还债务,但是这应该是自愿的行为,而不是法律义务。同时,子女也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寻求债务重组或减免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之,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父母的债务。但是,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父母欠钱子女的房子会被执行
如果父母欠债,其子女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执行。因为,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醉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第7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醉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纸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纸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可见,父母的债务并不需要子女来承担,子女也没有义务去偿还父母的债务。但是,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这可能会涉及到子女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房产可能会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但是,如果子女并不知道父母的债务情况,也没有参与父母的债务问题,那么他们的房产不应该被执行。
因此,如果父母欠债,子女的房产通常不会被执行,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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