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证丢失且登记机关没有备案,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进行离婚:
1. 尝试补办结婚证:您可以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在申请时,您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查到您的婚姻登记档案,他们将会为您补发结婚证。
2.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补办结婚证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证据等。
3. 协议离婚:如果您和配偶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您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问题,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在的必要证明,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备案,则可能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因此,在离婚前,您需要先解决结婚证丢失的问题,并确保您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