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否解除
未登记的收养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收养协议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登记才能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登记之前的收养协议无效,可以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安排。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正式登记,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实际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该收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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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可以继承吗
未办理登记的收养不可以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收养人无法通过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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