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凭什么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主要依据以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
-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道德品质败坏。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宣告缓刑、假释的前提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因此,如果毕业生被判处缓刑或假释,并且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已满,其将面临撤销缓刑、假释的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市区、县(市)毕业分配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及毕业生本人户口簿,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3. 关于大学生就业派遣的规定:如《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意见》中的“凡取得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4. 关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毕业离校前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享受相关就业政策。
5. 关于农村户口迁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农业户口的毕业生若迁往城镇,需持原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此外,如果是北京生源毕业生,依据《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须依据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年度《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办法》提出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毕业生凭什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明,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这一步骤是为了确认毕业生已经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
2. 毕业证和身份证:作为毕业生身份的证明,以及用于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的个人信息凭证。
3. 接收单位证明(如已就业):如果是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以证明该毕业生将在该单位落户。
4. 录(聘)用证明(如已签订就业协议):对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供录(聘)用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
5. 户口迁移目的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的准迁证:这是醉关键的一步,目的是让目的地公安机关知道毕业生有迁移户口的需求,并准备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此外,如果是往届毕业生,需要携带的材料还包括:
* 原籍户口簿(如有遗失,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登记表);
* 毕业证书(毕业证丢失,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 身份证(如丢失,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 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如有工作单位的);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就业协议的);
*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有);
*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醉新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