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情节严重: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簿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隐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簿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对于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隐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且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簿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行为。
4.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管理秩序。
综上所述,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