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刑事案件的证明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然而,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其责任。
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诉状:需写明原被告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重要证据,需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质证。
3. 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之一,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因此,在提起诉讼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