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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伪劣食品罪立案标准(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

2025-01-10 01:27:00编辑:臻房小齐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根据《醉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纸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

3.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寻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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