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再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此外,还需要注意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分别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了规定,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