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及副本。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及副本,诉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2. 夫妻双方确实已经分居,并且感情不和。 这是离婚的主要原因,如果双方没有分居或者夫妻感情良好,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3.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5.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债务未清偿,或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 请求补偿。 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7.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醉后,起诉离婚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和判决。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