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定刑标准主要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定刑情形:
1. 基本情形:
*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起重大事故,或者有引起重大事故危险,情节严重的。
* 后果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特定情形:
* 后果特别严重,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若后果特别严重,还可以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本罪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若上述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按照其他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