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如果孩子被合法收养,那么他们将与养父母建立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消除。如果孩子没有被合法收养,但父母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 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法律规定一定要养父母吗?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因为是否要养父母取决于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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