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违反兵役法规,雇用未服兵役的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立案追诉标准。
首先,要构成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 雇佣了未服兵役的军人。
2. 雇佣行为是出于非法目的。
3. 情节严重。
其次,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可以参考以下情形:
1. 雇佣人数众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人数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应达到一定比例,如数十人或数百人。
2. 雇佣军人从事违法活动。例如,参与间谍活动、泄露国家机密等。
3. 雇佣军人造成严重后果。这包括被雇佣的军人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受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此外,对于“雇主”的身份认定,也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来说,雇主可以是个人或组织,但必须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醉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