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是我国刑法所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处罚判刑如下:
1.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此外,对于国有事业单位的董事、经理从事相同营业的行为,如果触犯相同的规定,也应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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