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主要差别体现在法律后果、处罚措施以及社会危害性上。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1. 法律后果:
* 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处罚措施:
* 酒后驾驶:主要包括暂扣驾驶证和罚款等措施。
* 醉酒驾驶:除了包括暂扣驾驶证和罚款外,还包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等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3. 社会危害性:
* 酒后驾驶:虽然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相比之下,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 醉酒驾驶:由于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其反应速度、判断能力和驾驶技能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具有更高的危险性,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也更大。
综上所述,广西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主要差别在于法律后果、处罚措施以及社会危害性上。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处罚措施也更为严厉,因此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避免酒后或醉酒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