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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规定

2025-01-14 00:31:02编辑:臻房小钱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两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

- 依法行使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司法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

- 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违反保密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的国家秘密而使用的机关工作人员。

2.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客观方面:

- 在履行公务期间,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3.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客体:

- 国家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4.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罚:

- 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心态的不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

6.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

- 两者的主体和客体相同,但主观方面不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

- 两者的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泄露国家秘密罪则表现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此外,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具体的追诉时效问题。例如,如果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实施其他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同时,对于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司法解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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