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处罚量刑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处罚量刑主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这些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并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会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若犯有前述罪行并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罚更为严厉,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注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危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处罚量刑依据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处罚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侵犯的客体:国家秘密。
2.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3. 主体:一般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况:
* 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特别严重: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
* 情节严重:包括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向3个以上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尖端科技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泄露国家秘密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国家秘密的;将国家秘密泄露给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而使用的等情形。
* 情节特别严重:包括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出售、非法提供、窃取国家秘密的等情形。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