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行为规定刑事刑罚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刑事刑罚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轻重进行量刑。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死亡或者以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是指过失导致公共设施损坏,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1. 量刑规定:
* 犯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若情节较轻,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 行为人因过失导致公共设施损坏。
* 公共设施的损坏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该行为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的客体:
*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4.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5. 过失损坏公共设施罪的类型:
* 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加重犯。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特别加重犯。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特别加重犯。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特别加重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