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复陷害犯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 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3.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报复为目的。
4. 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 客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报复陷害罪的追诉标准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况。具体来说:
1. 情节严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手段残忍、影响恶劣,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或者自杀多次以上或者对多人以上进行报复陷害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报复陷害的,应当立案追诉。
2. 情节特别严重:在情节严重的前提下,还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 造成冤、假、错、漏、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 造成冤、假、错、漏、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多次或者对多人以上进行报复陷害的;
* 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报复陷害的;
* 应当立案追诉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