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换法人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相关文件:
-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 经营场地证明。
-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2. 办理前置审批:如果涉及餐饮、娱乐等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行业,需要先取得这些行业的许可证。
3.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
4. 等待审核: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进行备案登记。
5.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会重新核发营业执照,此时,原来的营业执照将被新的营业执照取代。
6. 刻章等事项: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刻章等后续手续,如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
此外,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要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请注意,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姓名或字号,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且需要携带上述所列材料。如果是转让的,还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如果原个体工商户有未结清的债务,需要先结清,再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