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财产离婚后要如何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
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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