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否有监护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尽管父母已经离婚,但他们仍然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负有共同的责任。
关于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哪一方,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通常情况下,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判给另一方一定的抚养时间,同时也有权探望并共同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所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并不一定拥有监护权,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和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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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监护权怎么定义
离婚后的监护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来定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的监护权定义如下:
1.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 在父母离婚后,监护权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而是由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
3.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4. 监护权是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人身、财产、其它合法权益的直接保护而享有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5. 未成年的父母在离婚后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6.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此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后,具有下列情形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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