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解除申请:
* 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核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的,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均无需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3. 办理工作交接:
*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双方应当依法办理工作交接。
*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4.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基金减支手续。
5. 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 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进行重新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 如果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则劳动关系视为自行终止。
6. 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如有需要):
* 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安排了停薪留职,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 收集整理相关证据:
*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收集并整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加班申请表等相关证据材料。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办什么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解除申请:
* 劳动者一方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 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提出的解除申请后,应当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 员工办理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 出具离职证明: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离职证明。
4. 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 劳动合同解除后,需要前往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以便劳动者重新就业时能够正常参保。
5. 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外,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