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住人房屋如何收物业费
长期未住人房屋的物业费收取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 自主缴纳:房屋所有人可以自行支付物业费用。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在线平台进行缴纳,或者委托亲友代为缴纳。
2. 委托他人缴纳:房屋所有人可以委托亲友、中介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缴纳物业费用。
3. 银行代扣:房屋所有人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银行代扣业务,将物业费用直接从银行账户中扣除。
4. 预存押金:房屋所有人可以在离开之前将一定金额的物业费用预存到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按照实际费用进行扣除。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建议房屋所有人在离开之前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缴费方式和注意事项,并与物业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2024年物业费新规定
2024年物业费的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首期物业费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九条的规定,包干制下,物业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协商确定。其中,办公用房租金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计算。
2.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在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中,如果建设单位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预选文件中的物业项目平均市场单价,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该平均市场单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同时,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标底价且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应当认定其报价有效。
3. 物业费调整与备案: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物业服务人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人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人的,由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时,需要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4. 物业费逾期未交的后果:如果业主未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后,业主仍未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有权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5. 物业费定价方式:物业费定价方式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物业公司需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遵循相关政策规定。
此外,针对物业管理区域的能耗费用问题,《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已入住的业主,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超出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