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应当享受的固有权益,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宅基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在以下情况下,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
1.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
2. 农村村民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可申请恢复宅基地使用权。
3. 自建房需拆除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的,将会由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没有合法继承人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6. 由于村庄建设规划,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宅基地,以及地方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此时,宅基地的收回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另外,如果农户只有一处住房且是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基于“地随房走”原则,房屋被征收时,土地使用权也随之终止,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请注意,是否会被收回宅基地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应当享受的固有权益,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宅基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过期后可能会面临被收回的风险。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就宅基地回收作出明确规定,仅在建设用地一章中,有关于允许进城落户村民资源有偿退出宅基地,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回收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款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另外,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现已变更)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由上可知,对于确定使用权的、闲置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注销登记后,集体确实可以收回。不过从第52条我们可以发现,要达到宅基地被收回的程度,首先是要宅基地没有房屋,要么是原本就还没建房;要么是以前建了房,但可能年久失修坍塌了;或是自己拆除了两年以上还没有恢复使用。
综上,宅基地是否会收回,取决于宅基地是否还在使用,是否年久失修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或者是否已经确定使用权但未经批准等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